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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草的故事》9 格雷尔达——花园边的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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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与文化之间的界限无处不在,其中一条就离我现在写字的地方只有约50码。我们在诺福克郡的花园的前边线与路边的草地是连在一起的。从法律上来说这里是属于我们的,但这所有权也存在些争议,因为马路边缘同时也是公共空间,行人们不但可以看见,附近有车时还可以上来临时躲避一下。我们打理花园的方式也基本上跟对待道旁草地一样。我们喜欢春天的峨参和欧报春,喜欢比它们迟一些冒出来的大簇的蓍草和车前草,而盛夏那杂乱的种穗和一束束疯长的草一点也不让我们心烦。我猜我们一年最多就只修剪两次草坪,而这个频率正是乡村道旁草地的标准修剪频率。

但有一位邻居对此很不满意。夏末的一天,我们收到了行政区委员会的一封信,它告诉我们有人投诉我们的草地不够整洁、杂草丛生,并要求我们更好地打理它,使它能与邻居门前的草地达到同一水准。这封信十分严肃地暗示我们,公民自豪感和公共设施质量都已受到了威胁。我写了一封颇为傲慢的回信,当然也将我的情况进行了一些夸大。我辩称那些台球桌似的草地可能很“合乎礼仪”(de rigueur),但放在乡村的路边并不相宜,而且被我们的匿名邻居认为是杂草的植物与那些开在无人问津的路边的野花是同样的植物,它们是生物多样性的一部分,就连政府也敦促我们要保护生物多样性。我的回信如石沉大海,毫无回音。我赢了,我想。可我们几个星期以后度假归来时,发现我们的草地被修剪了。那些看不过眼的人为我们代劳了。我想,在这种情况下,打官司追讨损失应该胜算不大。

这只是杂草战争中一次很小的边界冲突,但它却提醒着我们,我们对野性和驯化之间的界限不但敏感性十足,这种感觉还会被各种细微的社会现象所左右——时尚风潮、社区团结、身份阶层、园艺潮流等等。这一事件过去两年,另一个关心植物的替天行道者出现在了村中,用了三个夏夜烧光了这里几乎所有的杂交金柏的树篱。他可能只是个当地的年轻人,发现松柏针叶的易燃性很好玩。但只攻击单一物种的强烈针对性很难掩饰。杂交金柏是一种用于丧葬的树木,它会窃取阳光,也不受其他物种欢迎,是英国最有争议也是最受欢迎的灌木种类。而且,它是栽培植物中唯一一种在高度上受法律特别规定的,仿佛它是休斯敦的一种后院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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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前花园”——尽管在英国人眼里那称不上是“花园”——从设立之初就属于公共领域。在整个美国郊区,房子和马路之间的空间几乎都铺设着草坪。每座房子的门前草地都与邻旁的草地完美融合,整个街区的草坪会连成长度常达几英里的大片草地。整个美国的草地加起来占地约5万平方英里(约合13万平方公里),与整个艾奥瓦州面积相当,而每年人们花在草地维护上的钱超过300亿美元。在美国,每英亩草地消耗掉的化学除草剂和化肥比其他任何作物都多。

遵守正统的完美草地标准所带来的压力是巨大的。完全没有敷衍的可能。你对一丛车前草的容忍,不仅反映了你个人的懒散,还是一种对邻居的冒犯。你的草坪是他们的草坪的可见延伸,也是整个社区引以为荣的、精心护理的草坪的延伸。它还是全美国草坪的一部分。如果你没有按时保养,就是自动退出了这个社会契约。

在迈克尔·波伦的著作《第二自然》中,他讲述了纽约州水牛城一个特立独行的草地主人的故事。这名草地主人是研究梭罗的学者,他把自己的前院完全变成了一片长满野花的草甸。他愤怒的邻居将这片杂草全部推平,于是他竖起了一块告示牌:“这片草地不是因为主人的懒惰而变成这样。它是一片自然的庭院,会依照上帝的意愿生长。”一位当地的法官援引了一条与休斯敦杂草法令类似的法令,裁定他的“野花”实际上是“有害的杂草”,并命令他将其割除,否则他将面临每天50美元的罚款。他拒绝修剪草坪,截至上次报道,他的民事违抗行为已经给他带来了超过2.5万美元的罚款。

一个骄傲地自诩为个性捍卫者的国家,何以对本国草地再自然不过的生长状况——以及上面生长出的适宜的植物——持有如此激烈的集体主义观点?波伦认为,“就如同州际公路系统,如同快餐连锁店,如同电视,草坪已经成为全美统一的标志性风景”。但这些限制重重的草地上还是绽放出了更多样的花朵,远比统一规格的大草地绚丽得多。其中缘由既关乎美国对待自然的历史态度,也关乎美国对公民责任的概念,是两者复杂交织后共同作用的结果。

1868年,景观设计师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108]在芝加哥城外设计了美国第一个统一规划的城郊社区,并制定了后来成为全国通用制度的一些基本法则。每栋房子都要离马路30英尺(约合9米)远,禁止任何形式的室外分界线,包括墙、树篱、篱笆。这一规定半是为了嘲讽英国文化中的“高围墙”(指高而没有任何通风口的墙),奥姆斯特德认为这种墙会让一排房子看起来像“一串单人疯人院”。美国的前院应该是民主且人人平等的。19世纪70年代弗兰克·J.斯科特[109]继承了奥姆斯特德的衣钵,并发表了《小面积郊区住宅庭院的装点艺术》一文,他宣称:“一片光滑平整、贴地修剪出来的草地是到目前为止郊区住宅庭院中最必不可少的元素。”它将成为社区景致的一部分,并且“大家一起打开并连接前花园所得到的美是一种卓越的品质,每一个参与者都会受益,不会厚此薄彼”。斯科特还努力想把一种独特的“自然”观变成社区文化的一部分。他声称,“用树篱将自然之美与他人相隔绝”是不符合基督教精神的,“而创造或守护自然之美是我们莫大的荣幸”。草坪就是每个普通的美国人分到的一小片旷野。它绿意盎然,所以它依旧还算是“自然”。它被修剪过、喷过除草剂,所以它也是文化,是我们“创造或守护”的。这种集体草地成了“意见统一”的一种表现形式,象征着美国人对土地的根深蒂固的矛盾态度:土地是宽广的、没有围栏的、共有的资源,摆脱了欧洲人那种唯利是图的个人主义;但同时它也是一个竞技场,人的开拓精神要在这里实现抱负,得到发扬。

问题在于,草坪一旦成形便会产生一套自己的标准。给主人们造成直接压力的,不仅仅是美国和紧盯着你的邻居。草地本身也会带来压力,它独特而完美的造型在要求着你,它静默的坚持仿佛在告诉你,假如没能帮它保持这天鹅绒般的质感,就是一种背叛。社会学家保罗·罗宾斯为身负国家传统、邻里挑剔、商业压力和保持草地本身水准几大压力的郊区居民们造了一个术语。他叫他们“草地奴隶”。

但让我们转换一下时空,把空间推到芝加哥以东800英里的小镇——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康科德,时间则从奥姆斯特德第一次在美国草坪撒种回溯20年。这里有一位作家正在苦苦思考一种不同的对待杂草的态度——150年后他将启发一位纽约的历史学家去为“有害”的、玷污了他草地的植物们辩护。1845年,亨利·梭罗已经开始在瓦尔登湖边建造自己一居室的小棚屋。他住在这儿,自己种粮食吃,以基本上算是自给自足的方式生活了两年多,他捕捉思绪、积累经历,后来这些思考汇集成了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瓦尔登湖,或林中生活》(此书最终于1854年出版),是对他这两年试验性生活的记录。但这本书真正讲述的是做一个最充分意义上的公民意味着什么,如何简朴而从容地生活在一个地方,如何与各个物种的邻居伙伴和平共处。他想要近距离地体会他口中的生活的“精髓”。

而《瓦尔登湖》的精髓之一就是一篇短小且出名的文章,它叫作《种豆》。这是作者1845年暮春时节的经历,那时他对着自己的豆子沉思良多。他估计他们那里种的所有豆子连起来长度要超过7英里(约合11公里),而他已经锄豆子锄到着魔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着魔的原因,但他似乎已经变成——将保罗·罗宾斯的说法稍做改动——一个“豆子的奴隶”。用他的话说,这与自尊有关,但也与对豆子的尊重有关。他爱他那一行行的豆子,而豆子们种下时的顺序和状况也需要继续维持。于是在他不遗余力的锄头下,黑莓、贯叶连翘和委陵菜都被剿灭,但他却依旧困惑,无法为这种“赫拉克勒斯的劳役”找到一个合理的原因。他种了远超需求量的豆子,而且也不喜欢吃豆子。他的快乐存在于那种劳动的仪式中,即便他开始意识到他只是把一种杂草换成了另一种:

大清早,我赤脚工作,像一个造型艺术家,在露湿的沙土堆中弄泥巴,日上三竿以后,太阳就要晒得我的脚上起泡了。太阳照射着我锄地,我慢慢地在那黄沙的冈地上、在那长十五杆的一行行的绿叶丛中来回走动,它有一端延伸到一座矮橡林为止,我常常在树荫下休息……我除草根,又在豆茎周围培新土,帮助我所种植的作物生长,使这片黄土不是以苦艾、芦管、黍粟,而是以豆叶与豆花来表达它的夏日幽思——这就是我每天的工作。

爱打探的邻居“悠闲地坐在马车上”,经过这赤足的劳作者身边,窃窃私语,议论着他播种太迟、他的地里如何凌乱。梭罗则更喜欢看鸟儿在他头顶盘旋的景象——夜鹰和鹞鹰“一上一下,一近一远,好像它们是我自己的思想的化身”。“当我停下来,靠在我的锄头上,这些声音和景象是我站在犁沟中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听到看到的,这是乡间生活中具有无穷兴味的一部分。”

第二年夏天,他决定完全不种豆子了。这些豆子——以及为它们锄地——已经变成了一个单纯的习惯,分散他的精力,让他无法领会土地更根本的一些教诲。他意识到,太阳对杂草和农作物是一视同仁地照耀着的。“我望了这么久广阔田地,广阔田地却并不当我是主要的耕种者,它撇开我,去看那些给它洒水、使它发绿的更友好的影响。豆子的成果并不由我来收获。它们有一部分不是为土拨鼠生长的吗?……难道我们不应该为稗草的丰收而欢喜,因为它们的种子是鸟雀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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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梭罗看来,只要不是在最关乎利益的商业场合中,人们对杂草的看法都只是一种内部矛盾,同时也是社会和文化压力作用下的一个结果。私人花园中,杂草的状态和命运则受个人品味与偏见、家族传统和一时的心情左右。它们,或者说清除它们,对营造“家”的氛围所起的作用与门前草坪的成色一样重要。不速之客可能受到欢迎,也可能被人厌恶。园艺中最复杂、讲究之处,归根结底说来基本就是关于自家地盘里什么可以发扬、什么必须铲除的甄选过程。

坐落在诺福克郡南部的我们的小花园也不例外。我和我的伴侣波莉所采取的杂草政策(尽管我们也不是总能达成一致)十分随性,有时候还很虚伪。我们的政策服从于烹饪需要和几条社会惯例,但又会因多愁善感和对这里历史的强烈感情而打折扣。我猜想这花园首次建成应该是在1600年前后,和木质结构的主屋差不多同一时间落成。那时这里是一座小农场,地理位置对主人而言十分便利,它位于村里一块公地的旁边,公地里开满了像硫磺三叶草和红芒柄花这样迷人的野花。我能找到的最古老的详细地图出品于19世纪初,上面显示——就像一座小农场通常安排的那样——这里是一座有实实在在的种植功能的花园。房前有两行果树,屋后有一个水塘。我们现今的草地当初位于一片被测量员标注为“大麻地”的土地的东边角落。这里一字一句写着:“一块用来种大麻的地。”那时住在这里的两个单身汉竟然在我们的草地上种大麻。不过他们种植的是用来制作布料的无麻醉剂效果的品种。这是这山谷里最受小农场主们欢迎的作物。这里湿润的沙质土壤与大麻在中亚的原生长地相似,而在那里大麻最初只是一种一年生的杂草。种植大麻是一档非常普遍的生意。夏天将大麻的茎收割后,这些茎会在池塘中浸泡一个星期(这个过程叫作“浸渍”),以便将长长的纤维与木质的外皮分离。然后人们会拍打这些茎,用一把锋利的木质刮刀将它“打散”以去除外皮。最后,这些纤维会被“栉梳”——捋直和梳理——直到可以放到手工提花织布机上织成上好的亚麻布。这是我们山谷——可能就是我们家花园里——最出名的出口品,拥有大量老主顾,其中包括肯辛顿宫和伊顿公学。

尽管大麻历史悠久、蜚声全国,为当地文化做出了很大贡献,但如今这里似乎已经没有大麻地的遗址了,至少我们这一区是没有的。随着大麻纤维的优良质量被重新提起,时不时会有一块长着这种8英尺(约合2.4米)高的植物的土地出现,这些地通常都躲在非常高的篱笆后面,但完全无法掩饰——至少在温暖的日子里完全无法掩饰——那浓烈的香气。不过在其他场合里,大麻如今被归类到最坏的杂草中。它是有毒的外来入侵者,若无政府批准就在自家种植是违法行为。我曾向内政部申请执照,想种一片迷幻效果没那么强烈的大麻品种,亦即两个世纪前就种在这里的那种,而且我强调了我完全是出于对历史的兴趣。对方十分清楚地回复我说,家庭种植正是立法所要杜绝的情况。奇怪的是,谨慎写明的获批条件似乎更偏重于将被偷窃的危险降到最低,而非以防止药物滥用为重点。但在字里行间我可以感觉出那种害怕禁忌植物污染灵魂和土地、应使其远离易感人群的古老恐惧。“由种植者决定最合适的种植地点,”条例中做出了让步,写道,“但要保证只能种植在那些将吸引可能盗窃这种作物之人的注意力的风险降到最小的地方。”严禁将其种植在“繁华的道路旁,或靠近住宅、工业区、度假村的地方,(也不能种在)例如,地面有褶皱可以遮挡住作物的地方……”这里的“褶皱”(fold)一词竟与牧羊人寻求遮护的草棚(fold)巧妙地呼应上了。

最后我发现,有没有许可证竟完全无关紧要。一个温暖的夏天,一棵大麻径自从花坛中钻了出来,它那苍白的、著名的手指状的叶子在天蓝绣球和克拉花中间顽皮地摇摆着。它长到大约3英尺高(约合0.9米),10月时绽开了一朵暗黄色的花,又在第一场霜降时倒下。我宁愿相信它的祖先就是19世纪那两个单身汉种来给伦敦人做时髦亚麻布的大麻,它是它们沉睡了很久的后裔。但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它只是一个偶然的产物,像从鸟食中跌落到附近的杂谷那样,它还提醒了我们,杂草总可以找到办法去它们想去的地方。

一座花园中很难有什么植物上的延续。新的主人总是带来新的品味,花坛被重新设计、重新种植,喜欢的植物留下,不喜欢的植物丢开,时兴的新品种被从遥远的地球另一边引进来。我们的花园肯定曾经有一株花贝母长在那棵大麻发芽处的附近,因为每到4月下旬花贝母开花的时节,准能在这同一个位置闻到那股浓浓的狐狸味道。但从来没有花贝母出现过。这是一个植物幽灵,一块嗅觉化石,可能是由某截休眠着的根散发出来的。最有可能在历史巨变后存活下来的植物就是非常古老的树和非常灵活的杂草。长在我们车道边的艾草和欧荨麻可能是两个世纪前长在大麻地里的杂草的后裔。长在莴苣田中的千里光可能属于一个古老的世系,其历史可追溯至3000年前,那时青铜时代的农民刚刚来这山谷里耕作。至于那在茅草中放肆地生长的苦苣菜,我对它的来头完全没有头绪,但它表达出了杂草们的心声:你来之前我们就来了,你在时我们整日为伴,你不在了我们继续生活。(仿佛是为了证明这段心声,世上确实存在着一种专门长在茅草屋顶的杂草。作为一种避开闪电的迷信做法,肉质叶丛贴地而生的长生草曾被专门种在房顶。它们在屋顶待了许久,并基本上适应了那里的环境,于是伏在那里的它们得到了所有植物俗名中最长、最难懂的一个:“欢迎回家,丈夫,但别再喝得这么醉了”。)

我们习惯性地将杂草定义为入侵者,但准确说来它们也是一个地方传承与遗产的一部分,它们是一种祖传之物,是一个历经岁月的基因库,与这个基因库相比,我们的房屋建筑都是昙花一现。杂草碍我事的时候我依旧会拔掉它们,但这只是一种随性的破坏,其中还带着我对它们的敬意,而且我常常因为心头浮现的浪漫情绪而手下留情。杂草的那种怀旧感,也反映了一个人一生中与它们熟稔了多久。它们总在一年中的同一时间出现,每一年都会出现,像那些你巴不得他们住得更远些的唠叨的亲戚。它们是草做的时钟和沙漏。对一个园丁而言,顽固守时可能是它们最恶劣的品质,但这也是一种让人心安的提醒,告诉你生活还在继续。

我们刚搬来这里的时候杂草并不多。即便以挑剔的眼光来看,那时的花园也算得上整齐干净。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人为它锄地、割草和修剪。旁边小屋里留下的那一大堆除草剂表明,作为入侵者的杂草们一直处境窘困。我们来的第一年夏天,因为除草剂都收进了箱子,并且我们的精力都集中在房子的内部装修上,“屋外”(de la maison)的杂草们(法国人把杂草叫作mauvaise herbes,意为“坏植物”)大爆发,就像没了猫以后无法无天的老鼠。2003年的夏天热浪滚滚,它们却仿佛卸掉了压在身上的大石,神气活现。大地似乎在喷吐热气之时将它们一起呼了出来,仿佛每一次吐出的都是卷着植物的水汽。琉璃繁缕散布在碎石上,总在早饭时间绽放,午饭一过就收起花瓣。一株巨大的菊蒿在油桶边盛放。常绿五舌草(原产于西班牙)是整座花园里长得最欢的,在土豆地里、小径上、花盆里四处乱窜。在粗糙的草丛中,它们清亮的蓝色花朵点缀在峨参的白色蕾丝大花旁,仿佛钴蓝色的纽扣。

最奇怪的杂草在6月出现了,旧菜园中出现了零星几棵神秘的红脊幼苗。直到盛夏它们才露出身份,原来是丰茂的曼陀罗——这种植物打从我在米德尔塞克斯荒原上到处采集植物时就一直紧跟着我。到7月时,它们淡蓝色的花朵娇美地绽放在一行行灰头土脸的四季豆和番茄苗中(番茄与曼陀罗还是同属茄科的亲戚)。到了8月末,它们就结出了带刺的板栗似的果实。天知道它们是怎么到了我的花园里的。如今最常见的种子来源就是来自南美洲的成包的花园肥料。但古时人们会种植曼陀罗以获取生物碱类药物阿托品和东茛菪碱,用来治疗哮喘和消化系统紊乱,并且曼陀罗的种子已被证明可以长期休眠。要是我们那种大麻的先人们也曾在花园里种了曼陀罗,我可一点都不会吃惊。

我想也存在那么一点微弱的可能性,是我自己无意中把它们带来的,种子可能来自一颗30年前被采摘下来的、一直躲在箱子一角的果实,也可能被夹在了书页间——可能就正好夹在画有曼陀罗的那一页。渐渐地,我发现杂草的出现根本不是偶然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我们这些花园的使用者和劳作者“造就”了它们——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说成是“培育”了它们——途径就是我们的个人喜好和行为。许多杂草之所以会出现在这儿,是因为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我们自己的过去和经历所造就的人。它们可以反映出我们挖土和割草的方式,我们走的是哪条人行道,我们去哪里度假。根本无需特意带它们来这里,只需在它们到来时给它们一点宽容。

不然如何解释这种一个夏天就遍布碎石之上的奇异植物的来源?它看起来有些眼熟,于是我没有多想就以为它是一棵原本长在附近沙地上的无精打采的蓝蓟(Echium vulgare,俗名viper's-bugloss,直译为“毒蛇的牛舌草”)——直到8月末,它越来越像一窝蓝花纹的蛇。蛇一般的形态并非这一类植物获得“毒蛇”之名的原因,这个名字是指它的种子与蛇头形状类似(属名Echium来源于希腊语中的echis,意为“毒蛇”)。寻常的蓝蓟在生长时是笔直挺立的。于是我不再漫不经心地把它当作印象派画作中被抹成一片雾霭的夏日杂草,决定好好观察这碎石上的不速之客。透过放大镜,我发现它布满褶皱的蓝色花朵中间雄蕊较短,高度没有超出花瓣——植物学家把这叫作“内藏”(included)。常见的蓝蓟长着长长的粉色雄蕊,看起来像是正从花的口中探出并且不停颤动——这是它另一个像蛇的特征。这是一个不同的品种——小花蓝蓟(Echium parviflorum),一种长在地中海地区田地和干燥荒地中的一年生杂草。是不是我们上个假期去普罗旺斯,踏过繁茂的农田时有几颗种子藏在我们的鞋底,跟我们一起回来了?无论它们经过什么路线抵达这里,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把它们带到我们家的是我们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什么抽象的植物传播种子的原理。它们是为我们量身定做的杂草。

马鞭草可能是另一个例子。它细长结实的茎上开着小小的明亮的淡紫色花朵,仿佛慢慢燃烧着的烟火。它时不时地出现在我们的石砖路上,跳进我们的花盆,或躲在低矮的豆子中间。在附近几处沙质土壤的路旁可以看到它的身影,可能它就是从那里来的。不过它可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圣草之一,中世纪时人们认为它可以抵挡巫术、治愈瘟疫,波莉在自己帮忙照管的诺里奇主教座堂药用植物园中虔诚地种着这种植物。她在植物园中用的工具与她在我们家没那么神圣的土地上翻耕的工具是同一套,于是小块零星的土壤便在两座花园间穿梭着、交换着。如果爱德华·索尔兹伯里爵士依然在世,他很可能可以从我们轮胎上粘着的植物线索中推测出我们每天的活动。

我喜欢这种把杂草当作考古物件来挖掘的想法,它们像箭头或旧书信那样呈现历史,描绘着我们的习惯与信仰。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们与博物馆中的藏品一点也不一样,它们还生机勃勃地四处活跃和捣乱。在发现有一行香蜂斗菜长在了我们停车位旁的树篱下时,我们俩都感觉到了一种宁静的喜悦。这是一种分布在英国部分地区的惹人讨厌的道旁杂草,但它有着有趣的身世背景和迷人的性情。在欧洲这种植物直到18世纪晚期才为人所知,被发现时它长在法国中央高原皮拉特山的山脚下,它有着淡紫色的柱状花序,冬天开花,簇拥在马蹄形叶片上的花穗散发着香气。它被巴黎贵族采下种在花盆里,摆放在他们冬天的花园中,并于1806年来到了英国。它的俗名winter heliotrope(直译为“冬日向阳花”)中的heliotrope一词意为“向日植物”,很有误导性。香蜂斗菜的花并不像向日葵那样随着太阳转动;但它们跟真正的“向阳花”——抱茎天芥菜(summer heliotrope,直译为“夏日向阳花”,学名为Heliotropium arborescens,原产于秘鲁)有着一样的诱人的杏仁糖和香草的香味,这种香味使得香蜂斗菜得到了另一个名字——“樱桃派”。它们最早在临近冬至时就开花了,给这一年中花香最为匮乏的日子带去了芬芳,也使得这香味既带有圣诞气氛,又裹挟着春日气息。我刚搬到诺福克郡时,独自借住在一座宽敞的16世纪的农舍里,那年冬天我的书架上就一直摆着一瓶香蜂斗菜。

但从资源有限的地中海故乡一跃来到北方肥沃的土壤,香蜂斗菜失控了。因为横行霸道,它被大部分花园驱逐,并在潮湿的路旁安顿了下来。它们大片大片地散播(有些植株甚至不会开花),用自己常绿的叶子拼接成一片令人窒息的大伞,把低矮的花草遮蔽在身下。但在阴冷的12月没有其他任何花朵开放,它还是可以轻易触动你的心弦。

倘若花园里没有白屈菜,我就会觉得少了点什么。这种难看的开黄花的杂草古时便被人从地中海地区带来,它也是带我进入植物间文化关联这一复杂领域的植物。最开始引起我兴趣的,是它的俗名(greater celandine)竟然与跟它几乎没有亲缘关系的榕叶毛茛的俗名(lesser celandine)大小对应。celandine一词来源于knelidon,希腊语中指“燕子”,而白屈菜(Chelidonium majus)之所以得此俗名,可能是因为它开花的时间正是燕子归来的时节。约翰·杰勒德却不相信这个说法,他认为原因是“有些人认为失明的母燕若服用这种草,便能重新看见自己的孩子,这纯粹是无稽之谈”。我顺着这个线索查找,发现这一说法来自中世纪时的草药医生,他们显然不认为这是无稽之谈,并推荐用这种植物来清除“粘在眼球上的黏滑物”。(这是一味猛药。它分泌的橙色乳液腐蚀性很强,可以用来烧灼皮肤上的疣。)我听说在建于1289年的牛津基督堂主教座堂里圣弗丽德丝维德的神龛上可能就刻着这种植物,亲见之下发现它的裂片叶被准确无误地雕刻了出来,旁边还有以同样写实手法雕刻的枫树、山楂和常春藤。白屈菜的出现可能并非单纯做装饰用,或出于巧合。圣弗丽德丝维德是牛津的守护圣徒,同时也是盲人的恩人。她是12世纪一位麦西亚国王的女儿,因不愿接受包办婚姻而出逃。她那不幸的求婚者后来失明,出于悔悟弗丽德丝维德隐居到了一座修道院中。不久她就在牛津上游的宾谢伊村召唤出了一口圣井。这口井里的水被认为对眼疾有奇效,而似乎也是这口井奠定了她崇高的地位,因此白屈菜——一种主要用来治疗眼疾的药草——才会出现在她的神龛上。

白屈菜如今已成了牛津的代表性杂草之一。我曾看到它出现在停车场边上,长在这城市历史悠久的墙壁上,又在名校的楼梯下发出芽。我希望终有一日我来到宾谢伊村时能在那里看到它。古井依然在,半掩在村中教堂背后几级长满苔藓的阶梯下。但这里没有白屈菜,只有一小丛榕叶毛茛,但它开花的时间比燕子的归期要早上两个月,而它之所以拥有一个与白屈菜类似的名字,可能仅仅是因为两者花色相近。

古怪的偏好可以引发许多远在你花园之外的结果,这是杂草中的多米诺效应。我十分喜欢双花白屈菜的古怪模样,在我还住在奇尔特恩时,有一次我从邱园那一大片茂密的双花白屈菜中偷了一个蒴果。它在我的小花园里顺利发芽,第二年我们那水泥人行道的裂缝里也冒出来了一些。两年后它蔓延到了隔壁邻居那儿,到我搬往诺福克郡时,我已经能沿着双花白屈菜的轨迹走出1/4英里(约合402米)远了,这轨迹沿着我们这条街一直向前,穿过主干道,进入了一座工厂的停车场,到这里后它们便向一堵高墙攀爬,因此停住了前进的脚步。我家在诺福克郡的花园里也长出了单花品种的白屈菜,但它们完全没有双花白屈菜那种大胆冒险的活力。

大部分“新晋”杂草都是以逃离花园为起点的。最忘恩负义的是,你花园里的植物哪怕足不出园,也能摇身一变,成为肆无忌惮的杂草。它们凶猛的扩张趋势仿佛在嘲笑你之前的精心护养。它们攀上墙壁,钻进墙中,让原本整洁利落的四方形菜畦变成了立体派画作般的五颜六色、七零八落。雄黄兰的球茎到处安家,有时甚至就长在我们为了烧掉、铲除它们而点燃的火堆旁。薄荷侵入了草坪。连草坪自己也变成了可怕的杂草,不屈不挠地向毗连的土地渗入,而这些土地我们本想用来种些别的。我弄来几吨碎石灰石,想要打造一座地中海式花园,结果这一做法实在太成功,以至于在我的精心照料之下度过严冬的那些植物如今开始互相侵略,而我不得不花上比除杂草更多的力气来拔掉牛至和大戟的幼苗。

我将一种植物引入这片已杂草遍地的草地中,以控制那些杂草中的“杂草”——像是匍匐披碱草和黑麦草这样长得过于茂盛的草类——结果这种植物自己反倒成了一个侵略者。小鼻花(yellow-rattle,直译为“黄色的发出嘎嘎声的花”)之所以得名如此,是因为有风吹过时它的种子在鼓胀的种荚中会嘎吱作响。它是一种半寄生植物,长有绿叶,可以自己制造一部分食物。但它的根上有吸根,可以附着在其他草的根部吸取营养,使寄主丧失活力。那些野生植物园艺手册会让你把它种在即将失控的草地上,以控制草类的长势,同时给美丽的野花更多生长空间。但这些手册没有告诉你的是,小鼻花也可以寄生在其他很多物种身上。它这来者不拒的习性是我的朋友克里斯·吉布森博士的研究课题。他逐寸逐寸理清了这种植物根部的寄生过程,发现它的寄主至少包括十几科不同的植物。因为它,我家草地上的三叶草和蚕豆已经虚弱到跟草一样矮小。在它长得密集的地方根本看不到草类生长,我甚至怀疑它们是不是开始自我寄生了。但没有什么生态系统是一直稳定不变的。2010年初那场可怕的寒潮使得小鼻花的种子大量萌发。之后那段持久干旱的日子中,几片已经很虚弱的草开始死去,很快它们的寄生者也开始死去。到仲夏时节,草地上已经出现了零星的几块不毛之地,这些地方很快被更加传统的杂草占领了。小鼻花看上去只是个吃白食的讨厌植物,可它也能用自己的方式缔造出生态系统里的生物多样性呢。

但我们找到了和我们的杂草抗衡的方法:只需要转换一下角度,心理学家们称之为“重构”。所以,偶尔从土豆中冒出来罂粟和麝香锦葵,就由它们生长,还能把它们当作观赏植物。它们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反而会把原本灰暗的菜畦装点得让人眼前一亮。若旋花爬上山楂树或帘子,然后得意洋洋地开出耀眼的白花,十分欢迎,要是有谁说它不如圆叶牵牛美丽,那绝对是违心的。不过倘若它跑进岩蔷薇丛中,我们就会把它那长而卷曲的藤拔掉——这真是一个让人无比舒心的除草工作,因为旋花藤不像线球,自己不会缠乱打结(不过它们可以被打成结,所以素有急智的波莉会拿它们当临时草绳用)。

而且杂草也是昆虫们生存的必需品。钩粉蝶会从开花早的毛茛花中采集蜂蜜。荨麻蛱蝶、孔雀蛱蝶和红蛱蝶的幼虫以荨麻叶为食。而对于“杂草为何而生”这样一个问题,其中一个答案可能就是“蛾类”。官方名单中以杂草为食的蛾类里,有四分之三的种类我都没有见过,但它们的名字却带着浑然天成的诗意:斑点栗色夜蛾,黑夜蛾,红丝线尺蛾,黄线素色夜蛾,雅弄蝶,大理石纹尺蛾,乳白波纹姬尺蛾,黑纹双点潢尺蛾,地衣展冬夜蛾,豹灯蛾,黄绿灰蝶,绿组夜蛾,灰琴夜蛾,怀特岛波纹姬尺蛾,大展冬夜蛾,暗褐潢尺蛾,棕白波纹姬尺蛾,桦霜尺蛾,细棉玻灯蛾,三叶窄眼夜蛾,石冬夜蛾,波特兰缎带波纹姬尺蛾,老木冬夜蛾,旋姬尺蛾,亚麻篱灯蛾,绸缎波纹姬尺蛾,八字白眉天蛾,球菜夜蛾,双点小柄尺蛾,白纹草丛古毒蛾,车前灯蛾,金黄贝壳尺蛾。

我想,我们对杂草产生最大影响的地方就是草坪了,并非因为我们清除了它们,而是因为我们的割草方式是齐齐地修剪掉它们和草类的顶端。这一做法,依杂草的生存规律,意味着我们给那些喜欢去除顶端和已经演化成叶片贴地生长的品种带来了优势。所以草坪上一年到头都长着茂密的车前草和蒲公英。早至1月——此时离修剪草坪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第一波雏菊就已经在草地中零星探头(人们说,当你一只脚踩下去可以踩到三朵,或者七朵,或者一打——此数字因人而异,就算是相邻的两家人标准也不统一——雏菊时,就说明春天来了)。3月里绽开的是金钱薄荷,它的花把一抹蓝色和紫色铺到了草尖下方。倘若山毛榉遮在了一小片草地上方,那么只要几个月时间,它们就能把树荫下的草地置换成一片属于自己的、闪着金属光泽的蓝色。

但最出众的草地杂草当数榕叶毛茛,它的花朵带有一种“这里就是春天!是新的太阳!”的决绝气势。我们花园里的榕叶毛茛颇为挑剔,只有在樱桃李下一个潮湿的角落里才会真正茂盛起来,这里我们一年最多只修剪三四次。但每年从2月中旬开始的大概六个星期里,它会让那片树下的空地闪闪发光。这是唯一可以用的词语。榕叶毛茛的花瓣与毛茛类似,似乎有反射光线的能力,仿佛它们是黄色金属,或者油,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融化的黄油做成的。约翰·克莱尔讲过一个游戏,游戏中孩子们会把盛开的榕叶毛茛花端放在下巴下方(如今的小朋友会用毛茛),看看金色的反光是不是预示着光明的前途。一个生活在现代的沃里克郡的小朋友听错了它的名字,把它叫作“柠檬眼睛”。

这些花朵模仿起太阳可真是一丝不苟,天气温暖时它们就盛放,寒冷的日子里则合拢花瓣。在多塞特郡,榕叶毛茛被称作“春之信使”,这名字简单明了。我小时候曾每年都试着采一把盛开的榕叶毛茛做情人节的花束,但有一年的2月实在太冷了,我不得不用取暖灯照着它们催开花苞。华兹华斯[110]注意到了它早开的花,奇怪为什么这样灿烂夺目的花朵没受到更多赞美。在为杂草而写的一首诗前,他写了一段简短的说明:“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花开在如此早的初春,如此明亮美丽,如此饱满丰茂,应该更早地被英国诗歌留意到。更为它增添趣味的是它那会随光照和温度开合的习性。”

我们这些与华兹华斯有同感的人,不明白为什么大部分草地都不欢迎榕叶毛茛,也不明白为什么人们更喜欢纯绿色的天鹅绒般的草坪,却不喜欢多彩的花幔。不过这当然不只是一种审美上的偏好。我怀疑大部分园丁都喜欢榕叶毛茛、雏菊和婆婆纳。但要是它们出现在别的地方——在草甸上,在路边,在孩子手上的那捧野花里——就更好了。英国的草坪也许不像美国草坪那样象征着社会的统一性,但它也在形成一套自己特有的标准,使它与其他种类的草地都不一样;可一朵野花就会把它变成另一种类别的草地,变成草甸。这朵野花,就像其他所有站错了队伍或者跑错了位置的植物一样,因此符合了杂草的定义,变成了杂草。

但也有一些植物因其高贵的血统,几乎让所有割草者都止步于前,只有最决绝的人才能做到对它们一视同仁。我们的国产兰花与一些世界上最美丽的花卉拥有一个共同的祖先,这一科外来植物魅力十足,它的纯种后代是当代花卉商人们的主要产品之一。它们外形美丽,珍贵罕见,血统出身更是无懈可击。一旦认出它们的品种,就知道它们是世界上最不可能成为杂草的植物。但我们本土的两个品种喜欢长在低矮的草地上,因此经常入侵草坪。于是一个经典冲突产生了:难以抵抗的入侵者,也是地位稳固的贵族。

旋花绶草生长在英国南部白垩土质的乡村。它主要见于已经被羊和兔子啃食的较矮的丘陵草地,但也经常在老旧的草坪上冒头。我曾在肯特郡看见一座网球场上长满了它们细长的茎和白色的小花,花很不起眼,大部分人可能都不会多看它一眼,但实际上它们以螺旋形排列在茎上,闻起来还有一股丁香水仙的香气。

但没有人会忽略蜜蜂兰。我记得第一次见到这种花是在奇尔特恩白垩丘陵上的一次傍晚野餐中,那种感觉就像我已经在植物学的仪式中获得了某种隐秘的圆满。这不仅仅是因为它那不可思议的外形——粉色的精灵翅膀与棕色的蜜蜂身体相结合,充满了奇幻感;它们看起来似乎超越了整个植物界,仿佛它们本来是瓷器和丝绒上的图案,却在太阳的照射下神奇地成真。它们冲击了我心目中关于一朵花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概念,让我意识到那些概念是多么地人类中心主义,多么孤陋寡闻。

我不是唯一一个被蜜蜂兰似虫似花的外表搞晕的人。根据进化生物学家们的说法,这种花形成这么奇特的外形是为了欺骗真正的蜜蜂。理论上蜜蜂会把这种花错当成自己的同类,满怀希望地与它进行一种叫作“假交尾”的行为,并无意中将花粉蹭到腿上,然后当它与下一朵花再次假交尾时,花粉就会被传播过去。问题是这种花并不想扮演达尔文理论中的那个角色。它是一种完全自花传粉的植物,而在英国甚至从没人见过哪只蜜蜂试着对它跳求偶舞。

蜜蜂兰还具备一些我们熟悉的杂草技能。它的花会产生数千粒尘埃般的种子,它们乘着风可以飘出很远,如果掉落在已被开发过的白垩土地上,就能长成巨大的花丛。老旧的采石场是蜜蜂兰的典型生长地。它们还会成群出现在更显眼的地方,比如化工厂的废土堆上、希钦镇外新落成的十字路口圆形花坛里、米尔顿凯恩斯电话局停车场的边缘和牛津郡一所私立学校的跑道上。

蜜蜂兰从发芽到开花需要长达八年的时间。但在第三或第四年时,它们的幼苗会长成像车前草那样扁平的丛状,这样不但不怕轻微程度的割草,甚至还能因割草除掉了竞争者而受益。在我们家的晾衣绳下就长出了一丛蜜蜂兰,而这块地方的草的高度我一直控制在1.5英寸(约合3.8厘米)以下。我在1月就注意到了这丛植物,但不太肯定它是什么物种。到5月时它们的身份已经确定无疑,7月中旬它们便完全盛开了。我猜这颗种子一定是从离我们最近的那个蜜蜂兰群落吹过来的,它们生长在距这里只有半英里远的一个蜜蜂兰喜欢的典型的地方:变电站周围的沙质土壤,当地的孩子们常在这里玩自行车。

它们是那一年最让我们骄傲的花卉,有客人来时我们会第一时间向客人炫耀,那丛有年头的玫瑰则被它们挤到了后面。但对于恪守完美草坪标准的人来说,蜜蜂兰可能会造成一种棘手的两难境地。我还住在奇尔特恩时,曾有一位女士联络我,原因是她家草坪上长出大量不明植物。按照她的描述可以肯定那是蜜蜂兰。当我前去调查时,我竟在那片小小的草地上数出了超过一百朵盛放的兰花。不过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将花丛之间的草地全部修平了(用的可能是电动剃须刀,因为修剪的位置实在太精确了)。这些没有叶子的兰花,孤零零地站在光秃秃的草坪上,看起来像是一个个塑料小风车。

但有一种杂草,即便是像我们这样采取放任策略的人也无法忍受。宽叶羊角芹不会骚扰你种的蔬菜,也不会出现在草坪上。但花园边上的绿草带是它们寸土必争的地方。它们不只会填满种植花卉之间的空隙。它们会将这些花挤开,用自己蚯蚓般灵活的白色地下茎巧妙地包围或插进任何挡在前面的根系。宽叶羊角芹基本对除草剂免疫,也很难用手动除草的方法处理。任何留在土壤中的根的碎屑都能长成一丛新草。为何它至今还没从花园中走出去(比如要从我家花园走出去只有50码距离),成为所向披靡的农业杂草之一,真是个谜。

由于宽叶羊角芹的行为特征和对已开发土地的偏好,它常被界定为外来入侵者,是一种很早便从欧洲内陆引进的植物。在对史前遗址的挖掘中从未找到过它们曾存在于英国的证据。罗马人很珍视这种植物,因为它既可以做草药(主要用来治疗痛风)又可以做蔬菜,很可能正是罗马人把它和小茴香、亚历山大草——两种很快便适应了英国环境的烹饪用植物——引入了英国。它很快就为人们所熟悉,有了各种俗名。“痛风草”一目了然,正如此名的一个变种“主教草”一样(众所周知,主教大人们易患这种病症)。“跳来跳去的杰克”出现于16世纪,这个名字暗示了宽叶羊角芹的一个行为模式,这一模式后来被约翰·杰勒德确认,他以不寻常的绝望语气写道:“它一旦在哪里生根,就很难再被去除,每年都会毁掉、占领更多土地,去搅扰那些更好的植物。”“每年都会毁掉、占领更多土地”是对它的扩张模式的准确描述。只要一个夏天的时间,每株宽叶羊角芹都可推进多达3英尺(约合0.9米)的距离,因此每丛植物占领的面积超过1平方码(约合0.8平方米)。它的根也会向下延伸到空前的深度。20世纪90年代,在肯特郡的一座采石场,一个工人发现,即便是到了离地面30英尺(约合9米)的深度,宽叶羊角芹的根也依然在向下钻。

它传播的方式与荨麻和旋花类似。形成网络且带有新芽的地下茎在地下分叉,不仅向空闲的土壤中渗透,而且连其他植物根系的夹缝也不放过。每一根茎都能在一个季度的时间内伸长3英尺,茎的末端是几个长有叶子的分枝,有些分枝着实让园丁们气恼,倘若它们丑到能让人毫无保留地憎恶也就罢了,偏偏它们到了6月又会开出伞状的美丽的乳白色花朵。并且,就像旋花一样,它们坚韧的根系或芽若被锄头、铲子斩下任何一点碎片,这碎片都能再形成一株新的植物。

在我们刚搬进来的时候,花园宽阔的绿草带里已经长了许多宽叶羊角芹。频繁的锄草和拔草会使它们看起来变少了,但几周以后又有更多植株冒出来。它是波莉在她的园艺生涯中最痛恨的灾星,她还灵光乍现地给这种仿佛永生不死的女巫之草起了个简称,以便出口时更有力地表达她的怨恨。于是宽叶羊角芹的俗名ground-elder被她简化成了Grelda,她叫它格雷尔达。

最后我们不得不采取更加激烈的措施,才能把它们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我们决定把宽阔的多年生植物绿草带宽度减半,以减少宽叶羊角芹带来的除草工作量以及其他各种工作量。所有现存的花都被连土挖出放在一边,然后波莉开始了艰苦卓绝的净化过程,相比之下,梭罗种豆时那“赫拉克勒斯的劳役”就像整理窗边的花箱一样轻松。她将土地挖到2英尺(约合61厘米)深,在其中筛找细小的白色地下茎。她把每一株花的根都在水中浸洗,然后用小刀和叉子一点点清理,直到所有纠缠在上面的宽叶羊角芹的根都被清除。缴获的所有根茎都被聚拢在一起一把火烧掉,花朵则被重新种回土中。

第二年春天,宽叶羊角芹只零星可见。但现在就庆祝全面胜利可能还太早。在各处,在花坛边缘,我还能找到几片正逐渐展开的宽叶羊角芹。我小心地拔掉这些植株,尽量不把根弄断,想看看它们是从哪里长出来的。每一棵植物似乎都是从一小片残根上发芽,而这些残根太过纤细,很容易在大清洗中被忽略。新芽并不是从蛇一般的根部残片的突起节点上生出来的,而是从残片尖端的球状突起中再生。在显微镜下观察时,整个生长点、下一代的发源处看起来恰似四处探寻着的精子,这是巫女格雷尔达的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