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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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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許國公億在中書日,嘗見天下諸路有職司捃拾官吏小過,輒顏色不懌,曰:「今天下太平,主上之心雖蟲魚草木皆欲得所,夫仕者大則望為公卿,次則望為侍從、職司、二千石,其下亦望京朝幕職,奈何錮之於聖世?」持心如此,昔袁安不以贓罪鞠人,其韓公之謂乎?

蘇兵部耆充陝西轉運,景祐中,洛陽大旱,穀貴,百姓饑殍,京東轉運司亦無以為賑,洛陽留守移書求耆粟二十萬斛,遂移文陝府,如數與之,仍奏於朝,時同職謂耆曰:「陝西沿邊之地,屯軍甚多,若有餘,止可移之以實邊郡,奈何移之別路?」耆曰:「天災流行,《春秋》有恤鄰之義,生民皆係於君,無內外之別,奈何知其垂亡而不以奇嬴賑恤耶?」曰:「苟有饋運,耆當自謀,必不以此相累。」朝廷甚嘉之。(出張唐英《嘉祐名臣傳》)

沈邈嘗為京東轉運使,數以事侵宋元憲公庠,後任御史,又彈奏庠不可以為執政,及庠在洛,邈子監麹院,因出借縣人負物,杖之,道死。死者實以他疾,而邈之子,府屬所惡,痛治之以治,庠獨不肯,曰:「此何足以為人也?」人以此稱庠長者。

宋宣憲公綬判三司,憑由司建言:「比歲下赦令釋逋,而稽期未報者六十八州、軍。請諸路選官覆校,限半月以聞。」以是脫械係三千二百人,所除數百萬。

范文正公為參知政事,會王倫寇淮南州縣,官吏有不能守,朝廷盡欲誅之,公曰:「時諱言武備,盜賊猝至,而專責守臣死事,不可。」故守令皆得不誅。

司馬待制池,溫公父也,知杭州,轉運使江鈞、張從革惡池,摭其所決事千餘條奏,降知虢州。初,轉運使既以奏池,而會吏有盜官銀器,係州獄,且自陳為鈞嘗私廚,出所費過半;又越州通判私載物犯稅,而實從革使之,因遣人私請曰:「幸憐赦之。」或謂池獨不能忍也,池卒不校人,以長厚稱之。

楊侍郎偕知審官院,元昊乞和而不稱臣,偕上言以謂:「連年出師,國力日以蹙,莫如以書遺之,徐圖誅滅之計。」諫官歐陽修、蔡襄交章劾奏:「偕職為從官,不思為國討賊,而助元昊不臣之請,罪當誅。」偕不自安,求知越州,道改知杭,而襄謁告迎親杭而輕遊裏市,或謂曰:「何不以言於朝?」偕曰:「襄嘗以公事詆我,我豈可以私報也?」

馬少保亮通判常州時,吏有忘失官物,械係妻子至連逮者數百人,亮一切縱去,許自償所負,不踰月而盡輸之。咸平初,命往京西、河東二道放積欠官物,奏除者數百萬,還奏稱旨。

馬少保以王均反為西川轉運使,賊平,主將尚誅殺不已,亮救全者千餘人。明年,召問蜀事,會械送為賊所詿誤者八十九人至京師,知樞密院事周瑩欲盡誅之,亮言:「愚民脅從者眾,此特百之一二爾,餘皆竄伏山林,若不貸之,恐遠人危懼,重貽朝廷憂。」帝從之。

馬少保為西川轉運使時,施州鹽井歲久泉涸,而官督所負州係捕各數百人,亮盡釋係者,而廢其井,凡除所逋二百餘萬。提點福建刑獄始,訊冤獄,全活者數十人。

馬少保為御史中丞,上言:「近歲以來,父祖未葬而多別財異爨,甚傷風教。請自今未葬者不得析居。」

知制誥韓綜通判天雄軍會,會河水漲,金隄民依丘塚者凡數百家,水大至,綜出令:「能活一人者予千錢」,民爭操舟栰,盡救之,已而丘塚潰。

李給事行簡為八州軍體量安撫,時大饑,遂發義倉粟賑貧乏,蠲耀州逋租,除龍圖閣待制,真宗數幸龍圖閣,命講《周易》,間訪大臣能否,而行簡無怨昵,必盡稱道其長,人以為長者。

胡侍郎則提舉江南路銀銅聲鑄錢監時,得吏所匿銅數萬斤,吏懼且死,則曰:「馬伏波哀重囚而縱亡之,吾豈重貨而輕數人之生?」止籍為羨餘。及除廣西轉運按宜州,重辟十九人,而為辨活者九人。

胡侍郎在福州時,前守陳絳坐嘗延蜀儒龍昌期為州人講《易》得錢一萬事發,自成都械昌期至,則破械,館以賓禮,出俸錢為償之。

扈諫議稱為梓州路轉運使,屬歲饑,道堇相望,稱先出祿米以賑民,故富家大族皆願以米輸入官,而全活者數萬人。

方諫議慎言為侍御史時,丁謂貶遣,慎言籍其家,得士大夫書,多幹請聯通者,悉焚之,不以聞,世稱長者。

胥內翰偃未仕時,家有良田數千頃,既貴,悉以與族人,嘗與謝絳受詔試中書吏,而大臣有以簡屬偃,不發視而焚之,且曰:「發而言之,不亦傷刻薄乎?」

薛簡肅公奎知益州,裏父訟其子不孝者,詰之,乃曰:「貧無以為養。」奎因出俸錢與之。

范文正公為江淮體量安撫,所至賑乏絕,又陳八事,其四曰:「國家重兵,悉在京師,而軍食仰於度支,則所養之兵不可不精也。禁軍代回五十以上,不任披帶者降為畿內及陳許等處近下。禁軍一卒之費,歲不下百千,萬人則百萬緡矣,至七十歲乃放停,且人方五十之時,或有鄉園骨肉懷土之情,猶樂舊裏;及七十後,鄉園改易,骨肉淪謝,羸老者歸,復何托是?未停之前,大蠹國用;廢之之後,復傷物情。咸平中揀鄉兵,人無歸望,號怨之聲動於四野;祥符中選退冗兵,無歸之人大至失所。此近事之鑒也。請下殿前軍馬司禁軍選不堪披帶者,與本鄉州軍別立就糧;指揮至彼,有田園骨肉者,許之歸農,則羸老之人亦不至失所矣。」

王待制質權知荊南,府有媼訴其婦薄於養,婦曰:「舅姑家既窮而歸,且奉事無不謹。」質曰:「姑雖不良,獨不顧若夫耶?」取家人衣衣媼,又給以廩粟使歸養之,皆感泣而去。

劉吏部夔不治財產,所收私田有餘穀,則以振救鄉里貧人。前死數日作遺表,以祿賜所餘分親族。

馬少保亮知潭州,屬縣有亡命卒剽劫,為鄉人共謀殺之,在法當死者四人,亮謂其僚屬曰:「夫能為民去害而乃坐以死,豈法意耶?」乃批其案,悉貸之。

馬少保知昇州,行次九江,屬歲旱,民饑,乃邀湖湘漕米數千艘以賑之,因奏:「瀕江諸郡皆大歉,而吏不之救,願罷官糴,令民轉粟以相賙足。」朝廷從其言。

馬少保知廣州,是時宜州陳進初平,而澄海兵從進反者法當配隸,皆釋之不問;又鹽戶逋課,質其妻子於富室,悉取以還其家。徙虔州,錄《孝行圖》於牙門以示民。

張諫議師德判三司都理欠憑由司時,建言:「有負官物而本非侵盜,若惸獨貧病者,雖督係之,卒無以自償,請因上慮囚,而一切蠲免之。」詔施用其言。

楊諫議告除京西轉運副使,時屬部歲饑,所至發公廩,又募富室出粟以賑之,民伐桑易粟不能售,告命高其估以給酒官,由是獲濟者甚眾。

姚龍學仲孫為許州司理參軍時,王嗣宗知州事,民有被盜殺者,其妻訴里胥嘗責賄於其夫,不與而惡之,此必盜也。乃捕繫獄,將以死,而仲孫疑之,嗣宗怒曰:「若非盜耶?」然亦不敢遽決,後數日,果得其盜者,嗣宗喜曰:「審獄當如是也。」改資州轉運使,檄往富順監按疑獄,全活者數十人。

方諫議慎言知泉州,會歲饑,大發官廩以貸民,又恤其鰥寡孤獨而皆愛之,至有生子以「方兒」為名者。

張密學逸知益州,會歲旱,乃導江為堰以溉民田,又自出公租,減價以賑民。初民饑,多殺耕牛食之,犯者皆配關中,逸奏:「民殺牛以活將死之命,與盜殺者異,若不禁之,又將廢穡事,今歲小稔,請一切放還復其業。」從之。

錢秘監昆知梓州時,會歲旱歉,民多流移,大廢常平粟賑之,而自劾,釋不問。

張密學奎守婺州,有滯囚,法當死,獄成三問,輒不伏。轉運使命奎覆按,一視牘而辨之,得不死,人皆服其明。通判廬州,罷歸,會秦州鹽課緡錢數十萬,事連十一州,轉運使請遣製使按於鳳翔。詔擇奎,因言:「鹽法起於軍爨之不足,非仁政所行,若不得已令商人斡流,通行民間而出其征,則縣官獲利為多,與夫壅之以自入官希而民怨緣而興獄者異也。」於是悉除十一州所負。奎性甚孝,為御史時母病,乃齋戒刮股肉和藥進之,遂愈。

唐待制肅為泰州司理參軍,有商人夜宿逆旅,而同宿者殺人亡去,旦視之,血汙其衣,為吏所執,不能明,遂自誣服,肅為白其冤。而知州事馬知節趣令具獄,肅固持不可。後數日,果得真殺人者矣。

陳龍學從易知虔州,歲饑,有持杖盜殺發囷倉者,請一切減死論,於是全活者千餘人。

王待制居易知漢州,會歲大饑,乃出俸錢,率僚吏及郡豪得穀數萬斛,賑饑民,全活者以萬計,安撫使韓琦薦之。

梅諫議摯通判蘇州,初,二浙饑,官貸種,食已而督償之甚急,摯上言:「賑民所以為惠也,反撓民不便。」因下其奏他州,悉得緩期償之。

嵇內翰穎父適,嘗為荊南石首主簿,民有父子坐重辟,府特命適按劾之,為免其子死,而父以抵法,托言於人曰:「主簿仁人也,且生令子。」明年穎生,天聖中進士及第。

張侍郎溥知楚州,會歲饑,貽書發運使求貸糧,不報,因歎曰:「民轉死溝壑矣,尚待報耶?」乃發上供倉粟賑之,所活以萬計,因上章待罪,降敕獎諭。

李諫議應言少孤,事母以孝聞,除侍御史,時鄆州民有傳妖法者,其黨凡百餘人,捕者欲邀功賞而極誣以不軌,命應言往按其事,止誅首謀數人,悉全活之。

吳龍學遵路知崇州,會歲歉,先期轉市米吳中以賑貧民,自他流至者其全亦十八九。丁母憂,廬墓側,蔬食。終製既沒,家無長物,其友范仲淹分俸賙其家。

李給事允元通判寧州,州卒謀亂,事覺,連逮者眾,允元極意辨析,止坐首惡數人,誅之。為利州路轉運使,至所部,會歲饑,發官粟數萬碩賑民乏,得不流徙。

趙樞密稹為益州路轉運使,邛州蒲江縣捕劫盜不得,而官司返係平民十數人,楚掠強服,又合其辭若無疑者。稹適出部,意其有冤,乃馳入縣獄,因盡得其冤狀,釋出之。

王待制鼎,廉於財,父死,以財物分諸子,鼎悉推與季弟。及在臨邛,轉運使令攝成都新繁縣事,推職田所入不取。後奉使契丹,得絹千餘疋,散之族人,一日盡。事繼母孝,教育孤侄甚至,自奉養尤儉約。

陳節使堯谘權通判流內銓時,舊制:先人皆用製奏舉,乃得京寺官,而有孤寒不為人知者。堯谘特為陳其功狀,升擢之。

陳郎中貫擢利州路轉運使,屬歲饑,出所得職田粟盡以賑民,富民有積粟者,率令計口自占其數,有餘則皆發之。

楊發運日華知嘉州,先是蜀旱饑而州民逋官租以钜萬計,逮捕係械,曆數年不能償,日華至,悉奏蠲除之。

石中允介為嘉州軍事判官,丁父母憂,躬耕徂徠山下,葬其五世之未葬者,七十喪,魯人號為「徂徠先生」。

劉從事顏為齊州任城縣主簿,會歲饑,發大姓所積粟,以活數千人也。

李防允則知潭州,會湖南饑,欲發官廩先賑之,而後奏轉運使,以為不可,允則曰:「須報,踰月則饑者無及矣。」不聽。明年又饑,復欲先賑之,轉運使又報「不可」,允則乃願以家貲為質,由是全活者數萬人矣。

趙觀察滋知雄州,時契丹大饑,舊米出塞下不得過三升,滋曰:「彼吾民也。」令出米無所禁。

桑崇班懌嘗遇大水,有粟二廩,將以舟載之,見百姓走避水者,遂棄其粟而載之,得皆不死。歲饑,聚人盡食其粟盡而止。

孫觀察權知滄州,有劫盜,獄成,廉疑之,謂其僚屬曰:「我武人也,獄亂非吾事。」試召其鄰裏而周訪之。皆曰:「此平居放不事,今以為盜,則非也。」既二日,果得真盜,降詔獎諭。

靳提舉宗說監滄州鹽山縣務日,嘗攝縣事,有係囚坐殺人,法當死,宗說疑之。會犯者言其母年九十,病且甚,願得一別母而死,宗說惻然,釋囚縛令人與俱至家,既而更獲所殺人者。

康團練德輿為大名府鈐轄提舉金隄,至和中,河決小吳埽,破東隄頓丘口,居民之避水者趨隄上,而水至不得達,德輿以巨艘五十順流以濟之,免墊溺者數萬人。李仲昌治資聖歸役兵數千人,會雨潦道不通,不能得食,又以舟濟以食。

周諫議湛通判戎州日,其俗尚巫,有病輒不醫,皆聽巫以飲食,往往不得愈。湛為禁俗之習為巫者,又刻方書於石,自是始,用醫病者更得活。提點廣東刑獄,初,江湖之民略良人,鬻嶺外為奴婢,湛至,聽其自陳,得男女二千六百餘人還其鄉。

陳運使希亮,少時從鄉人宋輔學,輔死,母子貧困,希亮以女妻其子而贍卹其母終身。(出《兩朝諸臣傳》)

沈內翰文通治杭州,令行禁止,人有貧不能葬及女子孤無以嫁者,以公使錢葬嫁數百人;倡優養良家女為己子者,奪歸其父母。

曾侍中公亮為相時,每得四方奏獄,必躬閱之。密州銀沙發民田中,有強盜者,大理論以死,公亮獨曰:「此禁物也,罪不應死。」下有司議,卒比劫盜禁法,盜得不死。先是,金銀所發,多以強盜坐死,自是無死者。(出《熙豐故事》《名臣傳》)

葉左丞夢得云:餘在許昌,歲值大水災傷,京西尤甚,浮殍自鄧唐入吾境,不可勝計。令盡發常平所儲,奏乞越常制賑之,幾十餘萬人稍能全活,惟遺棄小兒無由得之。一日徇左右曰:「人之無子者何不收以自畜乎?」曰:「然。人固願得之,但患既長或來識認爾。」餘為閱法,則凡傷災棄遺小兒,父母不得復取。乃知為此法者亦仁人也。夫彼既棄而不有,父母之恩已絕矣,若人不收之,其誰與活乎?遂作空券數千,具載本法,即券付之,略為籍記,使以時上其數給,多者賞,且分常平餘粟,貧者量授以為資,事定按籍給券,凡三千八百人皆奪之溝壑而置之繈褓,此雖細事不足道,然每以告臨民者,恐緩急不及知其法、或不能出此術也。

李文靖公沆為相,專以方嚴重厚鎮服浮躁,尤不樂人論說短長附己。胡秘監旦謫商州,久未召,嘗與文靖同為制誥,聞其拜參政以成,啟賀之,詆前居職罷去云:「呂參政以無功為左丞;郭參政以酒失為少監;辛參政非才謝病,優拜尚書;陳參政新任失旨,退歸兩省。」而譽文靖甚力,意將以附之。文靖慨然不樂,命小吏封置別篋,曰:「吾豈真優於是者耶?適遭遇耳。乘人之後而譏其非,吾所不為,況欲揚一己而短四人乎?」終為相,旦不復用。舊聞韓宗武雲。後閱旦傳,乃載此文。

趙康靖公槩,厚德長者,口未嘗言人短,與歐陽文忠公同知制誥,後亦同秉政,及文忠被謗,康靖密申辨理,至欲納平生誥敕而保之,而文忠不知也。

富韓公弼為樞密副使,坐石守道謗,自河北宣撫使還,除知鄆州,復徙青州,讒者不已,人皆為公危懼。會河北大水,流民轉徙東下者六七十萬人,公皆招納之,勸民出粟,自為區畫,散處境內,室廬飲食醫藥,纖悉無不備,從者如歸。市有勸公非所以處疑弭謗,禍且不測,公傲然弗顧曰:「吾豈以一身易此六七十萬人之命哉?」卒行之愈力。明年,河北二麥大熟,始皆知不可撓,而公疑亦因是浸釋。公在政府不久,而青州適當此疑,嘗見其與一所厚書云:「在青州偶能全活數萬人,勝二十四考中書令遠矣。」張侍郎舜民嘗刻之石。(出葉少蘊《避暑錄話》)

庚寅歲,湖州孔目官朱氏以米八百石作粥散貧,是歲生服服為從官。

潤州金壇縣陳亢,熙寧八年餓殍無數,作萬人塚,每一屍設飯一甌,席一領,紙四貼,藏屍不可紀。是歲,生廊、又生度,皆為監司,孫登仕者相繼。(出王定國《聞見近錄》)

王沂公曾執政,外親戚可任者言之於上,否者厚恤之以金帛,自奉甚薄,待客至厚,薄於滋味,無所偏嗜,庖人請命,未嘗改饌。事諸父諸母諸乳母盡其孝謹,葬外氏十餘喪,嫁姻族孤女數人,凡四鎮所至,悉興學校,輟俸錢以助其費,青州仍出家藏書篇卷甚廣,以助習讀。(出王皞《王沂公言行錄》)

仁宗時,朝議在官七十而不致仕者,有司以時按籍舉行。翰林學士兼史館修撰胡宿以謂:「養廉恥、厚風化宜有漸,而欲一切以吏議從事,殆非所以優老勸功之意,當少緩其法,使人得自言而全美節。」朝廷嘉其言,是以至今行之。

天聖中,玉清昭應宮災,太后曰:「先帝營奉此宮,極天下之力,今一旦灰燼,皆守衛者不謹所致。」詔付御史臺推劾,皆欲戮之。御史中丞王晦叔上疏曰:「昔魯桓僖宮災,孔子以為桓僖親盡當毀也。漢遼東高廟災及高園便殿災,董仲舒曰:『高廟不當居陵旁,故天災。』今玉清之興不合經義,先帝信方士邪巧之說,蠹耗財用無紀,今天焚之,乃戒其侈而不經也。」上與太后感悟,乃薄守衛者罪。

仁宗嘗謂近臣曰:「比有貪墨之吏,賊民自厚,朕誠惡之,今後曾有贓私罪犯,更不得許臣僚奏舉;審官院、流內銓、三班院更不得引見、磨勘、轉官。」時士人亦有材高而不能事上官者,或上官以私忿而捃拾米鹽果菜細碎以為贓私者,遂永不得進用。眾以為冤。右正言知制誥流內銓吳育奏:「欲乞應選人中,曾犯贓私之類,除情理重者,無復在官,其餘罪名雖同,事體不一,或以微物致累,或以周防偶虧。」而所犯稍輕,故得敘用,候經兩任,如別無私罪,顯有材能,並許奏舉,特與磨勘。

唐御史介上言,陳宰臣文彥博之過,貶授英州別駕,介未至英州,彥博奏:「出介至重,是陛下因臣而退敢言之士,願召用之。」尋通判潭州,移知復州,又召為言事御史。

孔寺丞牧,早以文行見推鄉黨,在汝州村居,饑歲,鄉民貨舉菽粟,聽其自取,中皆不取償。民有盜伐所種竹木者,家僮執之,牧見而釋之,且問其所欲之數,欲伐而益之,俾如其意,盜者愧謝。所居園圃近水,民有夜涉水盜蔬果者,牧歎曰:「晦夜涉水,或有陷溺。」即為橋,盜者慚,不復渡。

仁宗時,天下郡國有災異饑饉,而鄰郡多閉糴。右正言充祕閣校理吳及奏乞聖旨:「諸路或有災傷,輒敢閉糴,科違制之罪。」上從之。初,上晚年未有皇子,而求嗣益切,後宮所誕育者皆公主。上言:「陛下左右內臣凡四千餘人,是絕人之嗣多矣,久無皇嗣,豈以此耶?」上咸寤之。

仁宗時,天下提刑轉運知府,多以愛憎喜怒,發摘官吏小失,以快己意。御史裏行陳洙奏:「欲望凡奏到公,案其被奏官於理無罪者,兼取問元案舉官司重行謫罰,被奏之人移於鄰郡以相回避。仍令班行天下,戒監司州郡苛察者。」上深以為然,令審刑院大理寺今後諸處勘到命官,使司奏案內有不合書罪顯涉捃拾者,仰奏幹係。官吏自是少敢以喜怒愛憎羅織官吏。

仁宗時,審官院流內銓條製應京朝官選人,祖父母、父母年及七十已上、無子孫弟侄年二十已上侍養,並令召保與家便差遣。御史裏行陳洙奏:「應上侍者,以員多闕少,皆授差遣,還家動經年歲,夫人年過七十,須臾無有侍側,則犖然不安。今使其子孫去親千里,不幸疾病,甘旨弗供,醫藥弗繼,則死者遺恨,獨不累聖朝孝治之至邪!臣欲乞京朝官選人得替在外親年七十以上的無兼侍者,許召保仰,逐處州軍,疾速備錄,申審官院流內銓與注,授家便路分合入差遣,更不令親自到闕。如此則老者得遂其安,孝者得盡其力。」自是親老而無兼侍者皆外除之。

元達為馬步軍頭領,媯州團練使會部送亡命自首者引對軒陛,左右或勸太宗殺之以戒效尤者,達奏:「此類在山林尚多,不如赦之,使有自新之路,以勸來者,亦以成陛下好生之德。」太宗悅,悉赦之。

趙韓王普初為滁州軍事判官,太祖過滁,上與語,奇之。會獲盜百餘人,將就死,普意其有冤,啟太祖更訊之,所全活者十七八人。

薛文惠公居正知朗州,湖湘初平,卒多亡命山澤,監軍使疑城中僧千餘人皆其黨,欲誅之,居正以計緩其事,後擒賊帥汪端,詰之,僧果不與,悉得全活。

韓通少應募,以勇力聞。顯德二年,河北大兵之後,遺骸滿野,通悉令收瘞,為萬人塚,命記室賈湘刻石紀事,立於無極縣。

宋準所至皆有治聲,盧多遜貶,李穆坐同門生免,左右無敢言者,準因盛言:「穆,長者,有檢操,嘗惡多遜專恣,固非其黨也。」太宗悟,遂復穆官。

曹侍中彬,北征之失律也,趙昌言請行軍法,及昌言自延安還,因事被劾,未得入見,彬在近,密為上請,乃許朝謁。

馬知節樞密知秦州,州嘗質羌酋二十人屬,殆逾二紀,知節曰:「此亦人也,豈不懷土?」悉遣還番落,感其惠,乞受代,無以敢怨塞者也。

何承矩,繼筠之子,太平興國五年知河南府,時兩川綱運皆調丁男,或囚之在道,病亦令負擔,承矩以為疲民橫役,悉奏令還之矣。

謝德權,咸平中凶人劉燁、僧澄雅訟報政與許州民陰結西戎為叛者,詔溫仲舒、謝泌鞫問,令德權監之。既而按驗無狀,泌奏追大臣下獄,乃可其奏。德權曰:「泌欲陷大臣耶?若大臣無罪受辱,則仁君何以禦臣?下臣何以事人君?」仲舒曰:「德權所奏者善。」乃可之。

趙忠獻公普令親吏關隴市木治第,親吏因而私販,三司使趙比潛白太祖,太祖召普與比麵質,比大言普販木,太祖大怒,追班將逐普,詔問太子太師王溥等「普得何罪?」溥奏趙比誣罔大臣,太祖意解,因令扶出,比貶為汝州牙校。

喬惟嶽、陳洪進納土,其子文顯為泉州留守,惟嶽為通判。會盜起仙縣、蒲田縣百丈鎮,眾十餘萬來攻,城中兵三千,監軍何承矩、王文寶欲屠其城,燔府庫而遁。惟嶽抗議,以為朝廷寄委,今惠澤未布,盜賊連結,反欲屠城,豈詔意哉?未幾,轉運使楊克讓以福州兵至,賊圍解。

高防初為澶州防使張從恩判官,有軍校段汝進盜官木造什物,從恩怒,欲殺之,洪進紿云:「判官使為之。」從恩問防,防即誣伏,洪進免死,乃以錢十千、馬一疋遺防而遣之,防別去,終不自明,既又以騎追復之。歲餘,從恩親信言防「自誣以活人命」,從恩歎,益加禮重。

查道初赴舉,貧不能上道,親族裒錢三萬遣之,道出滑州,過父友呂翁家,翁喪無以葬,母兄將鬻其女以辦喪事,道傾褚中錢悉與之,又與嫁其女。又嘗有僚卒女為人婢,道贖之,將女以嫁士族也。